第十五章 唐婉判刑(2/2)
(1)可以申请独任审判员、书记员、公诉人等回避;
(2)可以提出证据,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去新的证据,重新鉴定或者勘验、检查;
(3)可以自行辩护;
(4)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;
“被告人龚磊上述各项权利,已在送达起诉书时向你解释清楚,你是否申请回避?”
龚磊回复:“不申请回避。” 𝓜.𝓨𝙖🅽𝙦𝕀ℕ𝙂𝙎🅷𝓤.𝙭𝙮𝙕
审判长又问:“被告人唐婉是否申请回避?”
唐婉答:“不申请回避。”
她又接着问了其他两个人,得到相同答案后宣布。
“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,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。”
台下一男子站了起来。高声宣读法检起诉书。
宣读完毕后,审判长接着问:“被告人龚磊,你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犯诈骗罪的罪名有无意见?是否自愿认罪?”
龚磊低着头说:“没有意见,自愿认罪。”
审判长看了他一眼继续道:“本院决定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在庭前已征得你的统一,现在是否还同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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